社区化解用工纠纷,社区化解用工纠纷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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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律师网小编打小我就醜,今天我们来介绍一个大家都比较关心的话题:社区化解用工纠纷,社区化解用工纠纷简报,下面我们将为大家来详细介绍下,原创内容如下:

  1. 社区干事属于什么性质?
  2. 社区工作怎么样?
  3. 社区居民委员会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
  4. 居委会干部适合劳动合法吗?

社区干事属于什么性质?

目前的社区工作者,是没有编制的。社区工作者属于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聘用的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也不属于事业编制。 社区工作者一般指的是居委干部。目前还是采用与劳务市场签订用工合同,社区工作者属于劳务派遣,当地民政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而社区工作者领取的报酬有:

1、生活补贴。

2、岗位补贴。

3、考核奖金三块组成。

社区工作怎么样?

在这个问题中提到的社区工作,应该指的是社区的公益性岗位。

社区化解用工纠纷,社区化解用工纠纷简报-第1张图片-小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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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的公益性岗位由县区一级的编制主管机关制定具体的使用和分配计划,由县区的人事主管部门统一招聘或是招录。公益性岗位属于计划内用工,由县区财政安排工资开支渠道。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标准基本在每月3000元左右。

安排在社区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由街道办事处领导和管理,工作内容较为单纯和轻松,主要就是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政策待遇与公务员相比还是有明显差别的。通俗的讲,就是正式工与临时工的差别,这种差别会涉及到很多方面。

社区居民委员会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

谢邀。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而且超过1年,用人单位仍然不与劳动者签合同,那么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劳动者建议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申请双倍工资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符合上诉情况,建议走法律程序,追溯自己合法权益。

居委会干部适合劳动合法吗?

答。居委会的干部同样适合劳动法。只要是法律,就每一个公民都需要遵守劳动法,同样适合每一个劳动者。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此居委会干部更应当带头遵守劳动法。服从劳动法所有的规定。如果随意违反劳动法,那么必须要受到劳动法的制裁和惩罚。

通过小编打小我就醜的介绍,相信大家对社区化解用工纠纷,社区化解用工纠纷简报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我们将不断更新,喜欢我们记得收藏起来,顺便分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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