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纠纷找谁来,家庭纠纷找谁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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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村民发生纠纷,该如何解决?

村民发生纠纷,该如何解决?

在农村发生纠纷是很正常的,不管是因为什么事。我这边十几年前还有因为灌溉水的事打死了人的。

我认为要看是和本村的还是外村的。我说的本村是那种基本上抬头不见低头见,邻里之间的关系。外村就不是了,有可能是隔壁村,也有可能是更远的村。

如果是本村的发生矛盾纠纷,最先站出来的可能是两边的亲戚和沾点亲的叔伯兄弟,再加上几个在村里比较有威望的老人。毕竟农村基本上是宗族社会。要是还解决不了就找村干部和司法所,虽然有宗族但我们国家是个法治社会。要是还解决不了那就到法院解决,这是最后一步了。

如果是和外村的发生纠纷的话,最先站出来的应该还是那些人,在就是各自的村干部和司法所了,后面也应该差不多吧。

我这里前几年就和外村的发生了纠纷,是因为土地的事。在离我家门口不远的一块地,有两个小果园。有一个还是我家的,在两个果园之间有条小路。我家果园都是果树,隔壁果园有几座外村的坟。09年过年的时候,外村来了一伙人说那两个果园都有一半是他们的叫我们不能动,因为隔壁果园有人在那里建房子。他们可能也是看到有人建房子才会来的。那是他们除了清明扫墓之外第一次来,那次两边差点打起来了。那块地在土改之前是他们的,土改之后划到了我们这边,我们这里有土地证。那次最后是不了了之,之后的每年过年前他们都会来。最后是我们这边理事会的一个人和他们签了一张协议,我家果园少了一半,隔壁果园少了一大半。那种协议我看过,上面有镇国土局的章和签字,就这样,我的果园少了一半,有人说是因为那个签字的人得了钱,谁也不知道真假。在农村,有些事是没办法的,像这次,就是因为他们那个姓氏人多势大,而我们这边姓氏更弱,还可能有卖国贼。

1、依据法律和社会公德进行调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是调解民间纠纷的基本依据村民之间发生纠纷,对谁是谁非的问题,当事人和每一个村民都有自己的看法和判断标准,村民委员会在调解时,必须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标准,看谁的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谁的行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并根据法律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促使当事人根据法律和政策的规定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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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法律规定,可以根据当地普遍认可的社会公德进行调解。依法调解,要求防止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进行调解。在实践中,经常出现调解结果直接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况,如已经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私了,这样的作法就是错误的。

依法调解,对于调解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要搞好调解工作,调解人员就必须不断学习和领会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政策的规定,要不断提高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调解的能力。2、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调解作为解决民间纠纷的重要方式,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本身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也不是解决纠纷的惟一和必经的方式,因此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在调解过程中,应当强调当事人身份的平等性,不可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

村民委员会的成员本身也是村民,与发生纠纷的当事人生活在一个村子里,甚至可能与一方当事人之间还会有亲属关系,因此,必须特别注意在当事人之间平等地进行调解,更不能因偏袒一方而压制另一方。调解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充分说理、耐心疏导的方式帮助当事人消除隔阂、相互谅解、达成协议。

如果有一方当事人思想不通、双方意见不一致,不可勉强达成协议,否则很容易出现反复。3、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调解是处理民间纠纷的一种方式,但不是惟一的方式。调解要求当事人之间最终能够相互谅解并达成协议。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之间意见始终不一致,很难达成协议,就不能坚持以调解方式处理,而应当允许当事人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当事人如果不愿意进行调解的,村民委员会也不能阻止当事人向法院起诉。

以没有经过调解而不允许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行为,是对村民诉讼权利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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